【关键字】市场化;农村反贫困;农产品;农民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余明江
【单 位】
【摘 要】 摘 要:我国农村反贫困机制构建中,政府依然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但根本的还应建立以市场手段为支撑点,以贫困人口为本的反贫困框架体系。农业市场化,并以农产品市场化为农村反贫
摘 要:我国农村反贫困机制构建中,政府依然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但根本的还应建立以市场手段为支撑点,以贫困人口为本的反贫困框架体系。农业市场化,并以农产品市场化为农村反贫困的重点;建立农民合作组织,使贫困农民成为组织和实施反贫困行动的主体;充分调动民营经济体,推行“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组织)”模式为农民增收;本着教育扶贫的原则,提高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增强贫困人口的自主脱贫能力。
关键词:市场化;农村反贫困;农产品;农民
一、贫困与农村反贫困研究范式
贫困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对贫困问题的探索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早期对贫困问题进行研究的马尔萨斯把贫困解释为人口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掩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而马克思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是无产阶级失业和贫困的根源。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贫困形成的机理及如何由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如纳克斯(R·Nurkse)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的“回波效应理论”与“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罗森斯坦——罗丹(P·N·Rosenstein-Rodan)的“大推进理论”和刘易斯(W·A·Lewis)的“二元经济模型”等等,这些研究主要从国家宏观层面为发展国家摆脱贫困和实现工业化提供理论依据。但是,没有具体对一国内部的群体贫困和个体贫困进行分析。美国社会学家M·奥珊斯基(Mollie·Orshansky)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出发,提出美国的贫困线以及计量方法,从而开创了国别贫苦研究的先河。但由于Orshansky的贫困概念和标准不能真实反映贫困家庭实际收入、贫困性质以及贫困个体偏好而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质疑。由此,Hanveman和Bershadker提出了净收入能力贫困(netearnings-capacity poverty,简称NEC)。迪帕纳·拉扬等从穷人的视角,认为缺乏权力和发言权是贫困的核心因子。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借鉴前人理论基础上系统阐述了贫困定义、贫困度量(贫困指数)、贫困发生的原因以及与权利的相互关系。阿玛蒂亚·森改变了传统贫困理论的分析范式,从人类的发展观视角建立了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由此也使森获得了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国内学者针对中国农村贫困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贫困一般理论的研究。童星、林闽钢提出使用特困线、温饱线、发展线代替单一的贫困线,可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生活的层次和差距,并把贫困划分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唐平、李小云、李周、弓秀云、秦富等提出贫困线确定以及贫困的测量方法。这些贫困理论的一般性研究为揭示贫困形成机理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二是对农村贫困形成原因的研究。黄少安,郭灿鹏从制度角度认为,农民的贫困是制度性贫困,是不合理的制度决定了农民贫困、制约了农民致富;邹薇,钱津从人力资本角度,认为农村贫困的根源不在于收入或消费的匮乏,而是由于教育、社会保障、健康等缺乏引起人力资本含量低,劳动主体智力水平低,劳动的复杂程度低;钟超,成德宁从城乡不公平待遇角度,认为我国“重工轻农”以及“城市偏向”政策导致城市和乡村不平等的贸易条件,从而形成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农村贫困与城市繁荣并存。此外,学者张晓,王国敏提出自然灾害往往导致一部分农村人口处于贫困
线上,或使一部分脱贫的人们重新返贫;三是对扶贫措施及战略研究。汪三贵认为,反贫困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于洋、戴蓬军认为政府要制定一个综合性的反贫困战略政策体系以消除贫困;刘文璞、张新伟认为,推进市场化水平,提高贫困地区交易效率和分工水平,是反贫困的战略选择;林毅夫,刘平量认为,促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农村贫困的关键等。
国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的经济阶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反贫困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反贫困历程看,主要采取了三种战略或者模式:即社会救济扶贫模式、制度扶贫模式、开发式扶贫模式。这些扶贫战略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使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质量的提高,扶贫实践的变化,特别是绝对贫困人口总量不断减少,我国贫困性质、贫困的特征、贫困形成的原因都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这种扶贫战略过分强调依靠政府行为,脱离了市场机制,使得扶贫工作只起到“输血”作用,未形成“造血”功能,无法适应这些新的反贫困形势。这些新变化要求扶贫战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而扶贫战略的转变与调整必须以相应理论为基础。
在长期的农村反贫困活动过程中,我国政府一直作为惟一或基本的主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必须由政府来承担,这是国际社会共同的经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扶持贫困人口是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但为什么我国长期以政府为主导的反贫困未能使农村贫困人口走上良性发展轨迹并脱贫致富呢?通过对相关文献和具体实践研究发现,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中国扶贫开发模式在动员市场力量、动员贫困人口参与、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根本的在于还没有建立以市场经济为支撑点,以贫困人口为本的反贫困框架体系。
如果从国民待遇公平和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加大政府对农村扶贫的支持力度不仅合情合理,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我们这样一个贫困人口基数较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从根本上缓解农村贫困状况,政府承担起农村反贫困的主要责任,并作为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主导力量,虽然不是惟一但应该是一个基本、明智的策略!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历经30多年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国家财力和物质基础在逐步增强,但由于我国农村反贫困面广而又极具深度,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独自来进行这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难以实现反贫困的终极目标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中来。因此,在政府依然作为我国农村反贫困主导的同时,要建立以市场经济为着力点,以发展为导向,以权利赋予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的反贫困新机制。
二、农产品市场化是农村反贫困的重点
推动农产品市场化运作,让农民走上新型农业经济发展之路。而农产品市场化要依托农业市场化环境。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农业经济也从计划经济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使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我国农业活动中的问题也日渐突出。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随着短缺经济时代的结束和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必须寻找新的市场和出路。把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是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方略[1]。
农业市场化即农业的一切经济活动以市场为中心,以农民或农业企业为经营主体,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建立起市场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关系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宏观调控有度的市场经济体制,将市场机制和市场行为贯穿、渗透于农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推动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当前,加快农业市场化发展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既是突破制约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瓶颈”的重大举措,也是缓解直至消灭农村贫困的关键性举措,更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动力。
在贫困地区农业一直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事实上,在农民收入增长额中农业的贡献远大于非农产业。发展经济学也认为,把生存性农业或生计性农业转变为商业化农业,是欠发达地区市场取向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关键。因此,建立以现代农业为导向,以农业市场化为重点的反贫困机制,是当前缓解贫困的重要任务之一。要以市场为目标,以组织为依托,让农户集中形成规模,组成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化是实现农业市场化的核心,也是缓解贫困的突破口。当前应从扩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需求入手,打破自然经济惰性的内在经济循环圈与贫困陷阱,重塑贫困地区经济增长方式,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是当前反贫困的正确取向。
在农产品市场化过程中,就生产方面,要积极实施“市场第一、品牌先行”战略,真正做到“以销定产”:以终端消费逆向决定农产品的生产品种、区域和规模。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业经济发展中特别突出的问题:“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它们与农业市场化紧密相关。鼓励并引导农民实施品牌战略,开发高端农产品。从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实践看,在充分利用价格优势占领市场后,提高农产品质量是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但质量好的产品不一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通过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的完全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遵循“高起点、高品质、高效益”宗旨,锁定高端市场,多措并举打造高端品牌。本着“营销第一、宣传优先”的营销理念,将生态优势和纯天然特点有机结合,全力打造市场知名品牌。实现生产、销售追着市场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关键是要开拓农产品市场,销售前置。产品的高价值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人为指定的,高品质产品只有通过市场才能实现价值。
三、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反贫困行动
彻底改变救世主式“施与”的扶贫手段等理念,号召一切有责任感和扶贫经验的非政府组织行动起来,加入扶贫,减缓贫困,增进文明。国际社会的实践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在反贫困领域的作用是政府无法替代的,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密切合作是缓解贫困的有效途径。在反贫困行动中,政府应在信贷、税费、投资等多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有效制度,鼓励并发展非政府组织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参与反贫困行动,使他们成为组织和实施反贫困行动的主体。
首先,发展农村社区性贫困农民的合作组织,使之成为农村反贫困的主力军。这种合作组织可以是专业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最关心贫困农民利益的是农民自身,只有组织起来的贫困农户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提高贫困农民自身的组织性和积极参与性,由他们组织其来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即可以提高反贫苦资源的利用率,又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
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农村发展的一种趋势。国际经验已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的美国,其农产品主要靠农场主的合作社来经营。荷兰虽然只有2%的人口从事农业,但在合作社的组织保障下,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在日本、韩国,农协农会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2]。
按照合作经济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正在成为当今世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合作组织,顺应了农村市场化进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分散、弱小的独立经营小农渴望联合起来、保护自身利益、规避市场风险、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的内在需要性。它表明农民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3]。可以断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这一形式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因此,在农村反贫困这一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中,我们必须顺应这种趋势。如果说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如果把产、供、销、加工的问题在合作组织中开展,在合作组织框架下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民生产的不仅仅是初级产品,而且能够进一步分享在加工、运销中的利润,从而能增加农民收入,让他们摆脱贫困。
其次,依靠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龙头企业带动农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以脱贫致富。民营经济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强劲的作用,甚至,在一些地区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民营龙头企业的带动更是对县域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功不可没,在未来国民经济发展中也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4]。实践中,凡是贫困地区中县域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都是民营经济发展活跃的地方。所以,在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民营经济的作用。中央1号文件中特别提到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国务院扶贫办本着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三农”、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贫困农民的精神,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也把扶持在贫困地区对贫困有带动辐射作用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它们机制灵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开发特色资源,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贫困农民增收的源泉。所以,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对于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鼓励民营龙头企业推行“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组织)”模式。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作为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的中枢,上联市场,下联农户,不仅具有组织生产、科技创新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能通过精深加工和品牌经营,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产品价值。这就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和要求,对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进行连片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农产品,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鼓励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
四、以农民为本,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
农村反贫困机制的构建,应针对贫困的多维内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发展为导向,以权利赋予为核心的思想,着眼于提高贫困人口的自主脱贫能力。这就要求在开发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和农业项目的同时,本着教育扶贫的原则,大幅度提高对贫困人口的教育投资,开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增加其知识资产,扩大其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为贫困人口构筑属于他们自己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自然资本与社会资本,从而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构建农村反贫困的新机制,既要注重物质扶贫,也要注重精神扶贫和文化扶贫。
众所周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市场化改革。虽然市场化能够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和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但这并不等于市场化会自动消除农村贫困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证研究表明,农民参与市场的程度与其收入水平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的程度远远低于非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的程度。所以,我们不能期望仅仅通过经济增长来自动消除农村贫困现象。很多决策者和学者已认识到,扶贫并不仅仅是给贫困人口提供一些金钱或物质就能了事。创造农村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应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进而授予贫困人口市场经济思想,增强贫困农户参与市场的软实力,让贫困人口作为治贫脱贫的主角。
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长期研究农业问题的过程中对贫困现象和穷人的行为特征及其形成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并赋予“资本”更丰富的内涵,认为人力资本在社会经济进步中发挥着比传统的物质资本更大的作用。贫困的关键因素在于人,在改善穷人福利的过程中,提高生产的决定性因素并非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的提高是帮助穷人摆脱贫困的决定因素。[5]国际经验也表明由健康投资和智力投资构成的人力资本投资是发展中国家改造传统经济、加速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措施。为此,这种经济增长和对贫困人口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方针成为世界银行着力推荐的减轻贫困的基本战略。
在以竞争为主题的市场经济中,知识是最大的财富。贫困地区农民难以脱贫的一个最深层的原因就是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在市场中弄潮的能力。中国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低,始终处在一个就业弱势地位,一旦离开土地就意味着生存的危机。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5.88%下降到6.72%,虽然降幅很大,但是我国文盲人口依然高达8500多万人,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下,与现代集约化农业对劳动力素质的需求相距甚远,对农业发展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既要强化贫困地区干部对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贯彻教育治贫、科技富民的思想,又要引导贫困人口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是其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以促进贫困人口的主动参与,建立贫困人口的主体意识。反贫困的关键是调动起贫困人口的积极性。根据我国农村现状建议:调整教育结构,逐步建立以基础教育为基础,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为辅助的贫困地区教育体系和结构。其一,针对现阶段我国贫困地区劳动者文化素质低的情况,农村教育的重点应首先发展基础教育。扶贫的同时扫除“三盲”(文盲、科盲、法盲)。基础教育能给农民带来正向的知识效应和非知识效应以及社会收益率是不言而喻的。其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走市场化道路,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办好各类农民学校、农业职中和各种农技短训班,以面向实际,为农民服务为宗旨。其三,把希望工程纳入扶贫工程。从扶贫的长远目标看,希望工程是农村脱贫致富的真正希望所在,是保证农民不再受贫困干扰的长久之策。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围绕贫困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和支柱产业培育的需要,转变培训方式,培训跟着项目走,把以课堂授课为主转变为以实地指导操作为主,深入基层,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有重点地培育科技带头人和典型示范户,起到辐射和带动周边的作用。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多渠道帮助受过培训的贫困农民增加就业机会。贫困人口自身素质的提高、能动性的发挥以及有效的参与是实现真正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
五、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农村反贫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显出来,在很天程度上束缚了农村贫困地区的发展。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供求角度看,面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制度缺位成了制约农村反贫困行动向前进一步推进的最大瓶颈。要真正解决我国农村贫困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借鉴以往反贫困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反贫困制度。理论和实践证明,制度创新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我们在这里,只是想从市场化的视角,分别就农产品市场化、非政府组织参与和贫困人口本身素质几方面对我国农村反贫困机制构建作一反思,以期有助于推进我国农村反贫困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新伟.市场化:反贫困制度创新讨论[J].生产力研究,1999,(1):15-17.
[2].张凤云.农民合作组织建设需要新思维[N].农民日报,2008-07-1
http://www.cppcc.gov.cn/rmzxb/myzkz/200508260064.htm,2005-08-26
[3].苑鹏.市场化进程中农民合作组织研究[EB/OL].http://zhgjgtao.blog.163.com/blog
/static/37700547200791015051983/
[4].王 悦.反贫困也要走市场化道路--访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刘福合[EB/OL].
[5].[美]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