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于地下停车库,坡道是主要的垂直运输设施,也是通往地面很重要的一个渠道。本文通过对某工程主体结构外侧汽车坡道处支护结构设计的优选,简要说明在进行类似工程的施工中如何从支护结构的安全、经济和环保等方面的进行分析。
关键词: 汽车坡道;基坑支护。
Abstract:As to the underground garage,the ramp is not only the main vertical transport facility but also the only access to the ground .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way to design considering the safety, economical and other terms of the support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optimization of a construction case.
Key words: vehicle ramp; retaining and protecting for foundation excavation。
1 现场概况拟建场区地处交通要塞,人流量大。南侧为前门西大街,距规划红线约70m,北侧距规划红线约15m,东西两侧均为市政道路,相距分别为30m和65m。场区内自然地面与±0.000等高(±0.000对应的绝对标高为45.800m)。基坑开挖深度为11.32m和14.61m。基坑东西长约225m,南北宽约100m,基坑的开挖面积较大。拟建筑工程地上七层,地下两层。
2 工程地质条件根据勘察报告,本工程土层按成因类型、沉积年代初步划分为人工堆积层、新近沉积层和第四纪沉积层三大类。按岩性和工程特性暂划分为5个大层及亚层,现简述如下:
表层为人工堆积的厚度为6.30~9.70m的房渣土、碎石填土①层,粉质粘土填土、粘质粉土填土①
1层,细砂填土①
2层及淤泥质土填土①
3层;
人工堆积层以下为新近沉积的砂质粉土、粘质粉土②层,细砂、粉砂②
1层。
新近沉积层以下为第四纪沉积的卵石、圆砾③层及细砂、中砂③
1层;粉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④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④
1层,粘土、重粉质粘土④
2层及粉砂、细砂④
3层;卵石⑤层及细砂、中砂⑤
1层。
3 水文地质条件根据阶段勘察报告,有3层地下水,地下水类型及实测的地下水位情况参见表3-1。
地下水类型 |
地下水静止水位 |
埋深(m) |
标高(m) |
上层滞水 |
5.30 |
39.87~39.98 |
层间潜水 |
16.70~16.80 |
28.47~28.48 |
潜水 |
24.40~24.50 |
20.77~20.84 |
表3-1 地下水位量测情况
拟建场区1959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为41.10m左右,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为32.10m左右(不含上层滞水)。地下水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无腐蚀性。
4 汽车坡道处的支护方案的比选坡道在地下停车库中的位置,取决于库内水平交通的组织情况和地下与地面之间的交通联系。概括起来,基本上有两种情况,在主体建筑之内和在主体建筑之外。
本工程西南角处的汽车坡道位于主体结构外侧(详见图4-1)。该坡道驶出地面部分深度相对较浅,支护结构可采用放坡,然后面层喷射混凝土即可。与主体结构相邻的部位因深度相对较深,需进行进一步支护结构的设计(该部分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根据现场情况,其可采取如下的两种支护结构。

图4-1 汽车坡道平面图
方案一采用桩锚支护结构将汽车坡道全部包含进支护结构内(详见支护平结构面图4-2和剖面图4-3)。

图4-2支护结构平面图

图4-3 方案一桩锚支护剖面图
采用该支护方案,其整体的安全性较好。汽车坡道可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坡道的南半部分在施工至坡道口时,需将3根护坡桩破除至坡道底板标高。
方案二在主体结构外侧存在汽车坡道时,坡道一般不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待主体结构施工到一定程度时(一般是施工到±0.00),再进行汽车坡道的施工。据此,支护结构可主要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采用桩锚支护结构。此阶段不考虑汽车坡道的位置,只沿主体结构外墙布置护坡桩。桩锚支护结构的参数与方案一完全相同。待主体结构施工至±0.00(其主要按照主体结构施工的安排),沿着汽车坡道的坡度将护坡桩破碎至坡道底标高以下0.50m。将破碎后的护坡桩按照冠梁的方法进行施工。在土方开挖及护坡桩破碎的同时,进行第二阶段支护结构的施工。
第二阶段采用土钉墙支护结构。土钉墙坡度为1:0.49(详见土钉墙支护平面图4-4和剖面图4-5)。

图4-4 土钉墙支护平面图

图4-5 土钉墙支护剖面图
由于拟建场区上部回填土层较厚,其直接影响到土钉成孔,若采用土钉墙支护,就可能出现土钉长度不满足设计的要求。此外,根据勘察报告显示,整个基坑的上层滞水较丰富,水的作用将大大的影响支护的质量。考虑到本工程地处交通要塞,人流量大,本着保证安全的原则,此处采用方案一桩锚支护结构较为合理。
4.1工程造价方面比较方案一:
坡道包入护坡桩支护结构内,其工程总造价见下表4-1。
表4-1 方案一工程总造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护坡桩 |
m2 |
412.66 |
996.68 |
411290 |
2 |
土方 |
m3 |
1797.20 |
30.00 |
53916 |
3 |
破碎 |
m3 |
8.08 |
350.00 |
2828 |
总价(元) |
468034 |
方案二:
坡道不包入护坡桩支护结构内,其工程总造价见下表4-2。
表4-2 方案二工程总造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护坡桩 |
m2 |
297.55 |
1236.93 |
368049 |
2 |
土钉墙 |
m2 |
374.96 |
180.00 |
67493 |
3 |
土方 |
m3 |
1915.33 |
30.00 |
57460 |
4 |
破碎 |
m3 |
80.18 |
350.00 |
28063 |
总价(元) |
521065 |
采用方案二比方案一高出53031元。该高出部分只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很小一部分,可以忽略不计。但是,经济性方面还应考虑工期因素,要分析工期提前或滞后对整个工程的影响,经济效益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4.2施工方面比较方案二,在第二阶段施工时,需要破碎第一阶段施工完毕的护坡桩。由于此时主体结构的外墙已施工完成一部分,采用机械破碎护坡桩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品保护的难度。对于施工土钉墙,由于该汽车坡道的宽度仅为5.10m,该距离不能满足大型挖掘机所需的工作面。采用小型挖掘机能够开挖该处的土方,但其效率将受到严格的限制,大大影响其施工的进程。因此,从此方面考虑,选用方案一较为合理。
同时,本工程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其对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而土方是产生污染的主要来源,因而,从文明施工角度考虑,尽量在前期就将土方施工完毕最为合理,最好不要形成二次施工。
综上,从支护设计、造价和施工三方面作比较后可知,方案一比方案二更合理,更经济,更宜于施工。
5 结语工程上所采用的支护系统首先在理论上应是合理的、实际应用上是可行的。在选择支护体系时,应对施工场地、施工工期等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出适合工程的最佳施工方案。
参考文献[1] JGJ 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3]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 尉希成,周美玲.支挡结构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