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农村环境 问题 研究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翟海峰 王云峰 张亚军
【单 位】
【摘 要】 摘 要:日趋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对我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是巨大的,已经成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通过对我省农村环境污
摘 要:日趋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对我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是巨大的,已经成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通过对我省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分析,并在借鉴国内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解决我省日趋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农村环境 问题 研究
近些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农村环境污染的日益恶化,不仅会严重影响和制约我省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现代化进程,而且对我省农村的人居环境、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也已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一、河北省农村环境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农村环境污染,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照被污染的环境要素来划分,主要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照污染的成因来划分,农村环境污染可以分为内源型污染和外源型污染。内源型污染是指农村居民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染,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的面源污染、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造成的点源污染以及农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外源型污染是指城市转嫁到农村的污染,主要包括污染源由城市迁移到农村和城市污水、垃圾转移到农村等。
在我省农村的内源型环境污染中,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的面源污染在绝大多数地区已经成为我省环境污染的最重要的因素。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的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污染和地膜残留污染。2005年和2006年及2007年,我省化肥年施用量按播种面积计算分别为50.66t/km2 、51.83t/km2,和52.92t/km2①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我省农药使用量分别达到8.08万t、8.12万t和8、35万t。我省化肥施用量高出发达国家30倍,农药施用量高出十几倍。一般来说,只有约30%~40%的化肥、10%~20%的农药能够被作物吸收利用,而残余的化肥和农药则通过农田排灌水及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并进而渗入到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的水质。、2005年、2006年,我省地膜使用量分别为60314吨、60908吨,地膜覆盖面积分别达1036.96千公顷、1049.4千公顷。地膜属于高分子化合物,熔融指数高,极难降解,既不受微生物侵蚀,也不能自行分解,其降解周期一般为200~300年,降解过程中还会溶出有毒物质。据统计,我国的地膜年残率高达40%之多。这也就是说,有近一半的地膜残留在土壤中。随着残余地膜的逐年增加,残留地膜若得不到及时回收,必然给后人带来难以解决的污染危害,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现在,残存地膜对土壤的污染已经开始显现出来,已经影响到了农作物的生长发育。特别是在我省的一些棉花主产区,严重的地膜残留也已经成为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此外,我省不少地区秸秆的利用和回田水平较低,秸秆就地焚烧所造成的严重水体污染和空气污染也成为近年来我省农村环境污染恶化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的点源污染是我省农村内源型污染的又一个重要的方面,在有些地区甚至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乡镇企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到2006年我省乡镇企业已经达到129.3万个。布局分散、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和经营粗放是我省乡镇企业的基本特点。在我省的乡镇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集中在造纸、纺织、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化工、冶炼、机械加工、建材、煤炭以及食品加工业等领域,是属于效益较差、能耗较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这些企业,90%以上无污水处理系统,余下的即使有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处理能力不足,或者处于成本考虑而使污水处理设备闲置。这些企业每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往往是一家小造纸厂、小印染厂、小制药厂就会污染一条河,一个小冶炼厂、小采选厂就毁掉了一座山。而这些乡镇企业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也对农村环境产生着二次污染。
近年来,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类消费的需求大增,我省农村畜禽养殖业获得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7年,我省生猪存栏1907万头,牛存栏474.99万头,羊存栏1583.70万只,家禽存栏3.9亿万只。据测算,2007年,我省农村畜禽粪便总量高达1.6亿吨,②然而,我省畜禽粪便的还田率水平还只有30~50%。由此看来,我省每年产生的畜禽废水也是相当可观的。根据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23个省市(包括河北)的调查,90%的规模化养殖场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21]这样,大量的畜禽粪便、废弃物和废水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道、沟渠、水体和农田之中, 严重污染着农村的生态环境。
农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也是农村内源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省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生活方式却没有很大的改观。在小城镇,由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大量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其渗滤液、病毒细菌等直接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环境产生污染,而大量生活污水更是直接排入田间、河流或着湖泊,对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产生着严重污染。在更为广大的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分散,环境意识差,有限的财力也不可能对生活污水进行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随处泼洒。据有关调查表明,除了大气污染指标外,我省农村聚居点的其余环境要素指标已劣于城市。
不断增加的农业机械和交通工具,以及农村的盲目集聚化也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着不可小觑的污染。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拖拉机、二轮摩托、三轮摩托、农用车等机动车辆已在农村逐渐普及,这些车辆每年都会排放出大量的尾气废气,对空气产生污染。
我省农村环境的外源型污染,主要有两类:一是城市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二是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城市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是属于点源污染向农村的延伸。据统计,2008年,全省废水排放量23.4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2.1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1.35 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0.48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4.87万吨,生活排放量35.6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60.84万吨。而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77.59%、57.15%,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为64.14%。这就是说,2008年,我省有三分之一多的污水被直接排入城郊的田地、沟渠和附近的水体,造成附近农田和水体的严重污染。比如,我省白洋淀水质为重度污染,12.5%的断面水质为劣V类,37.5%的断面水质为V类,50.0%的断面水质为IV类,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漳河的邯郸段目前已变成了污水河道,失去了灌溉功能,邯郸的漳滏河灌区现已成为污水灌区。而超过一半的未经处理的城市垃圾和近40%工业固体废物(并且每年还以10%的速度递增)在郊外农村填埋或堆放,这不仅进一步导致农村耕地被占用和污染,而且也对周围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则属于典型的点源污染转移。近年来,随着城市污染控制力度加大,一些被强行关闭的严重污染的企业,也借农村急于发展经济之机被转移到了我省一些农村,其所排放的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三废”对农村的空气、水源以及农田土壤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已经成为我省一些农村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源头。
二、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
面对我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转变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大力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三是要构建起有利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的制度创新建设。
(一)要切实转变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大力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1、近年来,我省的一些干部只重视经济增长,片面追求经济总量,轻视社会全面进步、忽视环境保护。在这种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片面的政绩观。在对干部的考核任用中,GDP成几乎成了决定一切的东西,成为干部升迁去留的惟一考核标准。不少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不顾地方实际,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热衷于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而对于环境污染视而不见,为污染企业上马大开绿灯,对于污染行为辩护撑伞。由此可见,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发展观就会与科学产生偏离。因此,要彻底解决我省业已存在并且还在进一步恶化的环境污染问题,就必须首先要使我省各级政府的领导干部转变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转变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单纯追求GDP的发展理念;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2、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的力度,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使我省的广大农村居民真正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的高低,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当前,我省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还普遍不高,环境意识也普遍不强。在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着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利益,轻环境保护,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现象。因此,提高我省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地方干部的环保意识,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就成为解决我省农村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我省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加强对农村居民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也可以定期举办环保教育、法制教育专题培训,还可以在广大的村社开办环保宣传栏,及时报道和表扬环保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等等。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农村居民进行持续不断的环保宣传教育,既可以帮助农民居民掌握生态环境知识,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知识,又可以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伦理道德水平,最终使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都得到提高。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循环经济之路。农村经济的发展决不能走过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老路,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循环经济之路。苏南模式,作为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成功范例,有许多的经验是值得总结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中一方面的问题就是忽视农村环境保护,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的能力。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苏南地区“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全国第一,但与此同时,污染负荷也是全国第一。严重的环境污染给苏南地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常熟福裕村这个最先成为亿元村的美丽江南名屯,如今变成了垃圾村、欠债村,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过去,为了发展,宁愿牺牲环境,现在,为了环境,不得不牺牲发展,这就是苏南模式总结出来的教训。循环经济是不同于传统经济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一种生态经济,生态农业是循环经济在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面对我省日趋紧张的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循环经济之路,必将大有可为。关于这一点欧美及日本的许多有益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通过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采用农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式经营模式,以及积极探索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新的耕作方式等,积极发展持续农业。此外,还采用先进的生物环境控制工程技术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欧盟自成立以来,不断在政策中增加支持农村发展的内容,致力于改善农业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积极发展环境友好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手段,鼓励农民自愿或通过政府奖惩措施推动采用新的替代技术,在重要的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定和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用科学方法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在财政支持方面,欧盟不断加大用于减少农田氮、磷养分总用量、提高农田养分利用率的费用,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财政预算和投入。近年来相关投资每年就达1 700亿欧元,为欧盟财政预算总支出的80%以上,各欧盟国家联邦政府、地方政府还有各自的相应投入;2001年以来,日本政府还相继出台过《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各大城市郊区和农村相继开始开展有机农业活动。日本对环保型农户建设,实行硬件补贴和无息贷款支持以及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从技术措施上来看,致力于推广环保型农业发展模式。这一模式要求降低农场的化肥、农药等投放,防止土地盐碱化,保持和逐步提高土地肥力。同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培育适于水地、盐碱地、荒漠和生态敏感区耕作的作物品种,扩大耕地面积,弥补耕地不足。经过日本政府的不懈努力,其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及水源环境都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2、、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我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虽然取决于广大农村居民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离不开一定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关于这一点我国的浙江模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浙江是我国县域经济最发达、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现代化进程最快的省。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一度也成为影响浙江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近年来,浙江通过一系列工程建设和管理手段,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使农村经济又获得了生机和活力。其主要经验是:(1)对乡镇企业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实行化零为整,让它们进园(区),运用市场化机制,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收费”,变废为宝,集中治理,综合利用,从而解决了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许多难题,环境监管也由难变易;(2)大力开展农村聚居点综合整治,通过沼气新工艺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统筹解决能源、环境问题,建立了“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分类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网络和运行机制;(3)统筹城乡规划,实现居民点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条件差的问题。为此,我省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必须要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争取和利用资金为辅的原则,针对经济发展不同的地区,鼓励和引导农民逐渐支付力所能及的运行管护费用。二是要大力开展清洁能源工程,比如发展农村沼气,实现变粪变废变污为宝。据悉我省2010年将投入5.4亿元建农村沼气项目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农村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在此基础上,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还要建立集中统一的污水、垃圾处理厂。近两年来,我省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180座,但这些污水处理厂多建在县、市、区,而乡镇的污水处理却无法实现有效的治理,为进一步延伸污水治理,我省将于2010年在设区市选择一个试点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治理乡镇污水,目前我省沧县兴济镇已率先建立了微型污水处理站,启动了试点工程。针对我省乡镇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经营粗放和污染严重的实际,必须按照生态化原则,重新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对于重污染企业该关停的关停,该搬迁的搬迁;对于新开办的企业要严把生态关,宁可不上项目,也决不引进污染;而对于其余企业逐步实现化零为整的策略,让它们进园(区),运用市场化机制,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收费”,关于这一点,我省无极县污水治理备受关注,值得推广。据介绍,无极县通过整合,扶大限小,引导皮革业户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企业,鼓励企业向皮革园区集中。目前已将制革企业的转鼓由过去的6000多个削减为2000多个,均集中在10家企业,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治污效果,无极县已于中冶建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BOT合作协议,拟建设日处理3万吨的制革废水处理工程,对排向磁河、滹沱河的企业的污水集中处理,使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
(三)构建起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做好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决非一日之功,可以一蹴而就。只有建立起一整套有利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才能为我省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提供根本的保障。构建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在内容上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切实将环境保护列入重点考核内容,使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驾齐驱,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同时还要彻查哪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护短和种种渎职行为,2、健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以及各种自然资源保护法,而在《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也加进了与环境有关的一些条款,已经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我省农村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着法制缺位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1)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上还存在一些空白。比如,在有关养殖业污染、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等方面至今还没有一部独立的法律法规。(2)已有的法律法规,比如《环境保护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多只有原则性要求和限制,可操作性不强。(3)现有的法律法规大多具有城市本位倾向,而且往往以“末端控制”为主导, 对于“源头控制”体现不充分,未能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制定政策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基于此,我省可以通过省政府着手制定行政规章待条件成熟后由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来弥补制度的缺失。
3、加强部门协调,对于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不受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由省级部门全面负责、统一监管,建立起权责一致、精简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新体制。4、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环境污染的防治,不只是政府的事情,更是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事情。环境污染的防治,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重视,更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积极的自觉参与。首先要实行环境污染防治公告制度,定期公布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各种信息,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员制度,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其次,要积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政府部门要使公众对事关环境保护的问题拥有话语权与监督权。对事关环境污染防治的各类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5、环境污染的防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将“谁污染,谁治理,谁补偿”同“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制度创新。
(四)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的制度创新建设
1、大力推进我省农村环境资源“资产化”改革,不断创新我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护与治理体制。赋予山林、草地、水流、农作物以环保价值,使之成为实实在在可以使它的创造者、经营者——农民也成为这种“绿色资产”的所有者和受益者。开发“绿色资产交易市场”,让这种“资产权利”获得交易的机会,让农村环保的投入得到积极的市场回报,使农民真成为农村环保的主力军;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资源“资产化”改革,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环境资源产权结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或集体是农村环境资源的当然所有者,但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具体环境资源产权主体以及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模糊性,由于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所在地居民在环境资源上权利义务规定的缺失,致使农村环境资源的破坏现象非常的严重。因此,必须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环境资源产权结构。我们知道,依据资源的性质,农村环境资源一般可分为准公共类环境资源(即产权不能完全分割的非排他的资源如大气、海洋水产资源、地下水等)和准私人类环境资源(即产权可以分割,可以排他的资源如土地、森林、矿产资源等)。对于前一类环境资源,应该仍由国家集体所有,但需要改变当前政出多门的产权主体虚置状况;对于准私人类自然资源,在平衡公共利益和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前提下,既可以将环境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不同的产权主体,也可以实行环境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之成为它的创造者、经营者(主要是农民)实实在在的“绿色资产”,从而构建起产权清晰的多元化农村环境资源产权结构。
2、将目前的“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同“谁治理谁受益”的生态受益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我省农村环境防护与治理的生态补偿——受益型新机制;在当前制度下,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特征,而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又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特征。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使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使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传统的做法是“谁污染谁治理”。这种“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虽然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来说作用是巨大的,但总的来说是被动和消极的,在执行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必须创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机制,要将目前的“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同“谁治理谁受益”的生态受益机制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既使农村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又使农村环境污染的正外部性内部化。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则是能够实现这一结合的制度规定。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在确定农村环境污染总量的基础上,由政府界定企业环境资源的使用权,并将其分割为若干标准的单位,以许可证形式将这种权利拍卖给有关生产企业。许可证可以转让,买卖,企业或个人之间通过环境权利的市场交易,可以激励企业努力减少排污,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把环境污染控制在环境容量和环境净化能力的安全临界点之内。
注释:
①根据《河北经济年鉴—2007、2008》提供的资料计算而来.
②根据《河北经济年鉴—2007、2008》提供的资料计算而来.
参考文献:
[1] 《2008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2] 《2007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3]《2006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4]《2005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5]《2004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6]《河北经济年鉴——2007》.
[7]《河北经济年鉴——2008》.
[8] 刘丽普.河北河流污染调查:多数河道充斥污水臭水.燕赵都市报.2007-01
-10.
[9] 张英洪.农村环境恶化与农民环境权.农民权利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http://nb.chinawuxi.gov.cn/zjps/zjps/552213.shtml.
[10] 王长梅、连文生.2007年养殖业发展趋势分析.畜牧市场.2007(11)45~47.
[11] 苏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经济时报.2005-11-29.
[12] 宋孔翊.对农村环境法治的思考.http://www.studa.et/faxuelilun/
n080917/16122547-2.html.
[13] 魏钰、苏杨.中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类型、现状和后果.中国科技成果.http://
www.aweb.com. cn.2007-11-24..
[14]曹芳.我国农村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产权制度分析.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15]方世南.制度创新:解决环境危机的根本出路.领导理论与实践.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