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在实践与探索中不断理解课程、理解教材,也要提高对技术的认识与理解。首先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技术类课程,知识与技能的掌握需要有技术的支持,技术的支持需要有工具的支撑,素养的提高需要有熟练的技能。因此,技术是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必要条件。淡化技术,脱离技术,信息技术课程都可能成为“空中楼阁”。
知识与技能是微观目标也是显性目标,技术的表现为显性,信息技术教师的职业特征也显性突出。因此知识与技能的教学目标或技术与技能的训练,教师在教学中把握的比较准确,教学效果明显,也就是“以前的课,好上!”。但作为信息技术课程,如果单一的大众技术取向长期存在,其根本无法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变化,课程的意义、课程的价值得不到根本体现。教学目标中的技术从层次上分是最底层,它解决的是“下一步、下一步”怎么做,教学目标要从“动手的技术”定位到:掌握“如何做的技术”;理解“为什么这样做”,“还能做什么”,“怎么做更好”;学会“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体验到“技术的方法,技术的思想,技术的价值”。从显性目标到隐性目标,显性目标是为隐性目标服务,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层面的目标相互渗透、有机联系,共同完成信息技术课程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宏观目标,呈现出新课程的价值取向。
总的来看,教学目标设计方法显然是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课题,哪个人都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我们要把握目标的效益,以提高课堂的效益。既不能过于依赖一节课能够完成过大、过多的目标,更不期待在一节课中要完成需要长期完成,甚至由其他学科来完成的目标,目标要切实可行、行之有效。这样才能做到对准技术核心价值,提高学习效率,提高课堂效益。
【参考文献】
1 徐福荫 李文郁 《算法与程序设计》广东教育出版社
2、安小敏 《可视化编程应用——VB》 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